国家发改委近日颁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决定取消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面改为地方备案管理,其中整车类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该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涵盖产业投资方向、投资项目标准、项目备案管理、协同监管要求等方面。《规定》提高了投资项目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条件,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规定:明年起禁止新建独立燃油车生产企业。这也显示出我国对汽车产业的引导方向。 根据《规定》,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等四类燃油汽车项目被禁止建设。而现有车企扩大燃油汽车产能,要满足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五个条件。 至于纯电动汽车项目,《规定》从企业法人、股东等多角度明确了准入门槛。《规定》要求新建的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要有纯电动汽车持续开发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建设规模为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项目建成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新建独立纯电动车企项目的省份应符合两个条件,分别为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新建项目同产品类别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来源:浙江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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